IT员工的加班费
IT业内的加班费等问题渐渐进入一般人群的视线。 Computer Sciences Corp.公司曾为相似案件支付了2.4亿美元。 视频游戏发布商电子艺界(Electronic Arts Inc.)去年为解决支付加班赔偿的案件支付了1.56亿美元。 如今IBM也碰到了。 IBM于当地时间星期二被告上联邦法院,IBM被指控没有支付上千名普通雇员的加班费。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已经以集体诉讼案形式受理此案,三名IBM员工将代表全美IBM的电脑安装工人和维修工人参与此案件的审理。工人们的律师詹姆斯·芬博格(James Finberg)表示:“这些工人被迫进行加班,而且IBM将没有按照州法律和联邦法律向这些工人支付加班费。”律师们还表示,他们将要求IBM向这些员工补发数百万美元的加班费,同时他们还会考虑让IBM支付惩罚性的损失赔偿。 专家推测,不向工人支付他们应得的加班费目前在信息产业内非常普遍。受理过此类案件的奥克兰律师杰夫·罗斯(Jeff Ross)表示:“在过去的几年里,关于信息产业工人工资的案件有呈上升趋势。”IBM的员工称,他们每星期被迫工作40小时以上,而且周末也得不到正常休息,同时他们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通常来说,执行官、经理和高级电脑操作员不会得到加班费,但是他们 加班工作一小时,将会得到90分钟的正常工作薪水。 受理此案的律师表示,此案将为会为IBM的加利福尼亚员工申请四年内的加班费赔偿,其它州的IBM员工则为三年内的加班费赔偿。IBM员工主要是在IBM代理商那里工作。 IBM并没有立即对此案做出反应,也没有对此案进行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