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GPL协议首个草案正式公布


FSF(Free Software Foundation,自由软件基金会)本周对外正式公布了第3版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即通用公共授权许可)的首个草案,以听取公众的意见。这一举动,是对现行的文档专利及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管理)条例所实施的标志性改革。 FSF网站(注1)提供了第3版GPL草案的下载,并罗列出了今次改版较之前的不同之处(注2),同时也开辟了一个意见讨论区。 对新版GPL的讨论也是本周在MIT举办的FSF研讨会上的议题所在。 这也是15年来FSF首次对GPL实行改版, 其间广泛听取和参考了免费及开源软件运动中,大量相关人士及及团体的意见。 在过去的十几个春秋里, GPL从一个纯粹由某个程序员所创立的学术团体发展壮大成为一个软件行业里举足轻重的组织,而FSF的创始人Richard Stallman也成为该组织乃至软件界的中流砥柱。 无数开源项目遵守GPL授权方式, 这其中包括了Linux内核、 Samba文件服务器软件及MySQL数据库。 波士顿Bromberg & Sunstein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Tom Carey指出,“它的重要性无与伦比。 相较于其它授权许可协议, GPL恐怕是让在软件领域摸爬滚打的绝大多数律师们都不得不刻骨铭心的。”

GPL的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新增条例,确保数字版权的引入,不会妨碍软件的自由性。 • 对遵守GPL协议所分发的软件,明文规定其专利版权的归属。 • 新增保护性条款, 避免有团体或机构利用私下修改的GPL软件,挑起专利法律纠纷。 • 新规定指导软件版权持有者如何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专利争拗而对GPL软件附加使用许可协议。

Aberdeeen Group的分析师Stacey Quandt在谈论到新的专利条款时,认为,“GPL 3较先前的版本进步不少。” 但她也预计这部分内容会“引发相当的争议”。 此外,她也表示,在GPL 3草案中“对如何界定软件派生”的规范尚未至臻完善, 而这个‘派生’问题正是描述如何鉴别对GPL软件的修改和繁衍等变动的关键所在。 FSF希望于2007年1月15日之前能正式定稿GPL 3, 但也将宽限期延至2007年3月。 预计FSF将于今年6月推出第2稿草案, 并有可能于今年10月份再推出第3稿草案。 GPL软件的使用相当广泛, 但业界也存在不少其它形式的授权许可协议。 比如Sun微系统公司就特别推崇自己的CDDL(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通用开发与销售许可)协议。

注: 1. http://gplv3.fsf.org/draft 2. http://gplv3.fsf.org/rationale 3. http://gplv3.fsf.org/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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